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东北农业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属重点院校、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下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7个本科专业,学科覆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门类。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非在华申请者或中国境内高校毕业生;
4、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已获得高中毕业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学业成绩优良;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申请途径及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3月15日前,登陆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系统(https://nea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并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入学当年3月20日前寄送至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申请材料:
1、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成绩单。攻读学士学位者须提供高中或专科阶段成绩单;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提交);
4、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仅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者提交);
5、护照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若早于2024年12月,提交申请前请及时申领新护照);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须用英文或中文填写,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两寸白色背景证件照片6张;
8、如已通过HSK考试,请提供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可附);
10、导师同意接收函(如有可附);
11、无犯罪证明。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无需缴纳申请费。
三、招生类别及授课语言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授课语言 |
本科生 |
4学年 (动物医学专业 5学年) |
1学年 |
汉语 |
硕士研究生 |
3学年 |
1学年 |
汉语 |
博士研究生 |
4学年 |
1学年 |
☆汉语/英语 |
中文授课,汉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补习1年的汉语课程后再进入专业学习。
☆博士研究生仅园艺学的授课语言为英语或汉语,其他专业授课语言均为汉语。申请英文授课的申请者要求提供英语能力证明: 托福9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英语为母语或通用语的申请者无需提供上述证明。
四、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 |
费用 |
学费 |
16000元/学年-本科 |
20000元/学年-硕士 |
25000元/学年-博士 |
住宿费 |
500元/月 双人间 |
1000元/月 单人间 |
其他费用:
签证费:400-1200元 (根据签证时长不同有所变化)
保 险:800元/年
生活费:1200元/月(仅供参考)
五、中国政府奖学金
(一)申请途径及时间
申请人需于入学当年3月15日前同时在①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和②东北农业大学来华留学生招生系统提交申请。
①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CSC在线申请系统):
登陆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csc.edu.cn 或www.campuschina.org,打开后点击Application Online进行网上申请,,东北农业大学的机构代码为10224 ,申请项目类别为B。
②东北农业大学留学生招生系统:
https://nea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
注:请同时在以上两个系统注册并完成申请,请保证两个系统内上传的材料内容一致,缺少任何一个系统申请记录或上传材料不一致的,该申请将不被受理。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入学当年3月20日前寄送至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奖学金项目申请者,须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
我校自主招生仅接收硕士和博士项目申请,其它学历层次和申请方式请详询当地大使馆或领事馆。
(二)奖学金标准
1、免交注册费、学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发放奖学金生生活费。凡需汉语补习者奖学金期限相应增加1年。
4、学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提供免费校内住宿,博士研究生为单人间,硕士研究生为双人间。
(三)其它说明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奖学金生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享受生活费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应按要求根据每月签到通知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到确认,以便顺利领取当月的生活费。
3、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
4、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5、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统一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
6、中国政府奖学金主要资助奖学金生本人,如需携带陪读家属,涉及费用请自理。
7、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申请转学。
8、凡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东北农业大学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教育部备案。
9、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由本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10、申请我校汉语授课专业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11、一经发现申请人在申请材料、个人信息中弄虚作假;或刻意隐瞒自身身体情况,该生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并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教育部备案。
12、奖学金获得者应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年度评审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及奖惩情况等 。
13、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原则上对于正式录取但尚未来华的奖学金生,在学生正常来华报到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开始发放生活费。
六、录取及报到注册
1、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东北农业大学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调整。
2、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相关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
3、东北农业大学鼓励申请人自行提前联系院系和导师(院系及专业详情参见《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来华留学生院系及专业目录》)。如申请人已获得院系或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我校将考虑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申请人,由东北农业大学上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5、未在规定报到注册日期前取得前置最高学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6、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专业
详见: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来华留学生院系及专业目录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451-55190155
咨询传真:86-451-55190588
E-MAIL:studyatneau@neau.edu.cn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511室
邮编:150030
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studyatneau.neau.edu.cn/
东北农业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主页:http://gjxy.neau.edu.cn/
附件1:2024年东北农业大学接收来华留学生院系及专业目录
附件2:来华留学生导师同意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