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留学生:
按照培养计划将于2016年6月毕业的同学,如无法按时毕业,可以申请延期毕业。
申请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30日(过期不予补办)。
申请方式:在101办公室领取延期申请表,在申请时间内将表格送回。
注意事项:
1,博士生的奖学金资格可以延长一年,硕士生和本科生奖学金资格不可延长。
2,硕士生和本科生在奖学金已经到期情况下,如延期,需要自费支付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书费。
3,上一年度年度评审不及格的同学,不可以申请延期。
4,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的同学(通过大使馆或领事馆渠道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同时提交本国大使馆同意延期的证明。
留学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