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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11-03 16:45:34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文件精神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评选范围

1.学院全体在籍学生,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程序

1.前期宣传。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黑龙江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本班级接受同学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情况,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无误,学生工作处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 金额分配

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3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三等助学金2300元。每学期国家助学金待国家资金下达后,统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需启用社保卡功能和激活金融账户)。

五、 材料报送及要求

116日前申请的学生将纸质版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送至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

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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